能耗双控与碳排放双控考核

“能耗单控”:1980年,国务院批转国家经济委员会、国家计划委员会《关于加强节约能源工作的报告》和《关于逐步建立综合能耗考核制度的通知》,“节能”作为一项专门工作被纳入国家宏观管理。国家成立了专门节能管理机构,能耗强度被列入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考核指标,到“十一五”时期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强制考核;考核指标是“能耗强度”,即人们熟知的“万元产值综合能耗”。这一考核制度被称为“能耗单控”。

“能耗双控”:显然,“能耗强度”只反映能源利用效率,不反映能源消耗总量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,尽管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,但能耗总量增长过快的问题日益突出。2015年,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研究制定“十三五”规划,首次提出实行“能耗双控”:不但要控制能耗强度,而且要控制能耗总量,这两个指标被分解到各地区,严格进行考核。

“碳排放双控”:随着经济社会发展,“能耗双控”考核指标也出现不足,它未区分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,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清洁能源发展。随着我国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长,发展清洁能源的要求日益迫切,需要对能耗双控政策进一步调整。2021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“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”;2022年的《政府工作报告》进一步提出“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,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”;二十届三中全会对“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”进行了部署,至此,“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”在全国层面进入了落地实施阶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