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绿色工厂评价通则》,绿色工厂是实现了用地集约化、原料无害化、生产洁净化、废物资源化、能源低碳化的工厂。
根据《零碳工厂评价规范》,零碳工厂是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内,在一定时间内(通常以年度为单位)生产、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,按照二氧化碳当量(CO2e)计算,在尽可能自主减排的基础上,剩余排放量实现由核算边界外的减排项目清除,和(或)相应数量的碳信用抵消的工厂。除了二者在概念上的区别,在评价标准和评定结果上也有所不同:
评价标准:
零碳工厂是由中国节能协会主导,依据的标准是《零碳工厂评价规范》;
绿色工厂是由国家、省、市各工信部门去主导评定,依据的标准是《绿色工厂评价通则》以及2023年7月更新的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。
评定结果:
零碳工厂主要划分有Ⅰ型、Ⅱ型两个类型,对应等级为三星、四星、五星、六星。Ⅰ型零碳工厂的要求是100%采用可再生能源电力,以及实现100%抵消;Ⅱ型零碳工厂的要求则是100%采用可再生能源电力,以及实现100%清除;
绿色工厂分为国家级、省级和市级三个层次,国家级申报评选全流程是由工信部发文申报,由各级工信部门逐级上报,最终工信部进行评定。
零碳工厂是以绿色工厂的建设为基础的,是绿色工厂的更高等级。
随着近年“零碳工厂标准”等越来越多的标准出台,将为工厂在减碳目标设定、低碳项目改造、新建项目规划等方面提供明确的依据和路径指导。国内主流“零碳工厂评价”的认定标准为PAS2060:2014/IS014064-1:2018,国内目前制定的评价指南和规范只有团体标准,现有中国节能协会发布的《零碳工厂评价规范》、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发布的《零碳工厂创建与评价技术规范》、天津市环境科学学会发布的《零碳工厂认定和评价指南》 、《零碳工厂创建与基于区块链的评价规范》、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发布的《零碳工厂评价通用规范》、中国投资协会发布的《零碳工厂评价标准》。其中,最为严格的是《零碳工厂认定和评价指南》,将“零碳工厂”和相关概念区分开来,“核算期内工厂直接与间接使用的绿色电力及通过CCUS产生的碳减排量占工厂直接与间接碳排放量的比重超过95%(含)但小于100%的的工厂”是“近零碳工厂”,“核算期内工厂直接与间接使用的绿色电力及通过CCUS产生的碳减排量占工厂直接与间接碳排放量的比重超过85%但小于95%的的工厂”是“超低碳工厂”,且这三种认证每三年进行一次复评。